首页|简介|校园新闻|园丁广场|教育研究|教育督导|缤纷校园|文明创建|家长学校|科技志愿者在行动|联系|  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园丁广场 > 平安校园

学生安全责任书

 
学生安全责任书
 
   
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措施,确保学生人身安全,构建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临洮县洮阳镇雁门小学《学生安全责任书》。
1、全校学生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,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。
2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不逃学,有事有病必须写请假条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;学生若有特殊情况,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,以便采取相应措施。
3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,不横穿马路、不在马路边玩耍逗留,不乘坐摩托车和农用车辆,严禁骑自行车上学。
4、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、门窗、校门和各种类护栏,不追逐嬉闹,进出教室不得拥挤推搡等。
5、上体育课、活动课时,要听从老师指导,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。
6、注意饮食卫生,防止食物中毒,不买劣质、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。
7、注意劳动安全,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。
8、不得携带、窝藏管制刀具、棍棒、汽枪、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。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游戏或玩具。
9、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赌博、不打架斗殴,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。
10、禁止私自下河、塘游泳,上下学期间不准到渠边行走玩耍、不玩易燃易爆物品。
11、正常上课期间学生不能私自离校;放学后、双休日、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,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。
12、禁止靠近各种送变电设施,不准私自将用电设施带入学校、不准乱接各种电线和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各种电器。
13、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,通过正常渠道解决,严禁私下解决,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。
14、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,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。
15、正常上课期间学生的安全由教师和学校负责;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(含读书期间来校、回家途中),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。
    附:雁门小学夏季作息时间:上午7:00—11:20  下午1:00—5:30
      班学生(签名):          监护人(家长)签名:           
 
班班主任(签名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签定日期: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
 
推荐资讯
家书|自家的老师 自家的孩子
家书|自家的老师 自家
校园那些事儿
校园那些事儿
滕抒辛绘画作品选
滕抒辛绘画作品选
举办中秋画展 浸润传统文化
举办中秋画展 浸润传
相关文章
    无相关信息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